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250薪點(折合薪資33,750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6~2025-04-23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三、具工作熱誠、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 四、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評鑑計畫訂定及執行。 二、市集特色專欄及物價調查等資料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松山新店線至「北門站」2號或3號出口,沿塔城街往北步行約10分鐘,永樂市場6樓〉 |
聯絡E-Mail | qr075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面試人員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於114年4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攤販科約僱辦事員(A150090)。 二、本處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25505220#2403楊股長;人事業務請洽人事室25505220#2701趙小姐。 三、約僱期間為錄取報到日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為115年3月下旬),但約僱原因消失時即應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50薪點核支(每新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元計算合新台幣33,750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