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
職稱 |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2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優先考量(以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含身心障礙證明」者為認定基準)。 三、具公部門行政經驗者從優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駐外單位年度、專案計畫及行政業務。 三、國際文化領域或部會訪賓接待支援。 四、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
聯絡E-Mail | yunai@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4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8512-6274程小姐。 附註:本職缺係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文化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預估報到日期為115年1月至2月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