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76薪點(新臺幣52,301元)至408薪點(新臺幣56,752元) |
職稱 | 聘用企劃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1~2025-07-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計畫擬定、公有50年建物文資價值評估、文化資產周邊開發工程審議、列冊建物之定期訪視等事項。 二、其他交辦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二、請逕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