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14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3.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規劃與應變能力,熟悉資料彙整及電子公文處理,並能配合約每1.5月一次夜間或假日輪值。 |
工作項目 | 1.研考業務、為民服務、府會聯繫、議事及法制協調相關業務。 2.全院公文品質、時效及數量管理。 3.參與辦理本院重要活動(評鑑、演練、院慶等)。 4.秘書室人事(不含任免、考核及獎懲)及綜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3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7月14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105 鄒主任。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本職缺預計114年9月8日出缺,如因故未出缺或出缺期程調整,本院得取消或調整甄審事宜。 7.本院備有職務宿舍,錄取同仁如戶籍設於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以外者,得申請候床,依序入住。每天上午7時40分及下午5時40分,分別有捷運士林站及本院出發之通勤巴士,同仁可自費搭乘,或步行10分鐘前往鄰近車站搭乘公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