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9~2025-04-16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區各宗教團體登記、業務查核事項。 二、本區各寺廟登記、業務查核事項。 三、金銀紙錢集中焚燒、以米代金。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6208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
聯絡E-Mail | v9430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人文課王小姐收」,信封並註明『應徵人文課約僱課員』,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4年4月16日前寄至s89949@gov.taipei,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人文課約僱課員」,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 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擇優正取1名,增列候補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王小姐(02)23511711分機8904 5.核薪方式: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