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31~2025-04-0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並現敘薦任第9職等人事行政職系。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考核獎懲、差勤管理及訓練進修等相關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室(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 |
聯絡E-Mail | wan@c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聯絡方式:電話02-23565477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