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徵求 約僱管理師~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管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31~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三、具有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或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資訊安全管理、資訊標案管控。
二、資訊預算編列控管及使用者電腦問題處理。
三、電腦硬體設備採購及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聯絡E-Mail fd-1100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務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薪點:五等280薪點(以現行折合率計算約臺幣37,800元)
二、 意者請檢具學經歷等相關證件 (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三、 報名方式及日期: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地址: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師」。
四、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案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不另行通知並再行公告甄選。
五、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六、 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23381600分機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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