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5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環境工程、營建工程等相關工程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 工作經驗不拘,具工程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五) 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六)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莊、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土木工程、行政等相關業務,及責任區一般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
聯絡E-Mail | kateebaby111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有意願者得使用線上或紙本2擇1方式應徵,如使用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如使用紙本應徵,請檢附履歷表(如下方附件檔案,請貼上或插入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郵寄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人事室,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水利工程科 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及寄件者姓名。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得備取1-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 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1月30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月薪37,800元) (五)本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942。聯絡E-Mail:kateebaby1114@taichung.gov.tw。 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3102 林正工程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