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徵求 工程助理~2025-04-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稱 工程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08~2025-04-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公文系統、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應用能力)者、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園工程管理督導業務。
2.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設施維護及修繕工程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農經課工程助理」,並於114年4月14日17:00前(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 【簡歷表】(如職缺相關附件)、【履歷表】(請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龜山區公所查驗身分使用」)。
(二)本職缺月薪為37,800元(薪資需扣繳自行負擔之勞健保、勞退等費用,114年如有調整依實際核定薪點折合率計算為準)。
(三)本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考核表現優良者,次年度視編列預算員額情形得予續僱,惟人員性質屬定期性或輔助性人力,若計畫結束即為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1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機關網站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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