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1~2025-10-31 |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軟體應用。 5.具勞動檢查員資格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
| 工作項目 | 1.園區勞動檢查相關業務。 2.營造業檢查及專案管理。 3.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 4.化學品災害專業應變訓練及演練採購。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環安組) |
| 聯絡E-Mail | lovesbl0728@sip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退伍令影本、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環安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