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2025-05-2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3~2025-05-2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食品、營養、藥學、醫學、醫事技術、公共衛生、生物科技及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策劃與管理知能及公務行政經驗尤佳。
(四) 認真負責,具學習及工作熱誠,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五) 優先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食品藥物相關專案計畫及重要業務項目之規劃、列管追蹤及考評業務。
(二) 協助辦理高階主管會議與其他交辦事項之追蹤考核。
(三) 協助辦理行政院相關中長程專案業務及計畫、一般公文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4年5月29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王小姐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企劃及科技管理組聘用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 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郵遞區號地址)。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3. 自傳。
4. 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5.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證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學士學位者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碩士學位者328薪點(約新臺幣45,624元)。
(五)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七) 連絡電話:02-2787-7207王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