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徵求 檢查員~2025-06-02

徵才機關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檢查員
職系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5-23~2025-06-0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安全衛生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法定任用資格。
三、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優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工作項目 勞動檢查及職業災害、申訴檢查、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7樓
聯絡E-Mail weng@osh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6月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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