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助理管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0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公文收發管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收發管理相關事項。 (二)資訊採購案件管制。 (三)資訊系統使用管理。 (四)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庶務。 (五)協助資訊系統規劃及推動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資訊處(法務部第二辦公室─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
聯絡E-Mail | nico0410@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管理師」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2年8月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企劃科戴小姐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均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務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6,316元),本職缺約僱計畫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僱。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11戴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461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