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8-08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6~2023-08-08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要件: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證書者,地政、都市計畫、土地測量、法律及不動產等相關所系畢業者優先考量。
二、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20薪點僱用,估算每月薪資約為28,534元。
2、本職務聘期預計自即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本職缺為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如本項考試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工作項目 學產管理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2樓(教育部第三辦公室)
聯絡E-Mail wu1107@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2年8月8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黃小姐收(地址:10002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2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得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黃小姐,電話:(02)7736-775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