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2023-07-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8,534元)
職稱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7-28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公文收文、分文、發文、登記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聯絡E-Mail edu_pse.2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即日至112年7月28日(星期五)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北區國小教育科,聯絡電話:02-2725636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edu_pse.22@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歷任職務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僱用期間:
一、自本局通知到職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