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25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
聯絡E-Mail | 107082@m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主計業務資訊/主計人事/主計人事服務網/主計人事表格/任免遷調類」下載,並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 3.訓練紀錄: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網站/主計業務資訊/主計人事/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最近5年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依規定上傳者將不以1.5倍計算。 4.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三、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採擇優面試,並就符合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案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2397-5589*8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