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3-25

徵才機關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A60010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3-20~2025-03-25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報到後須配合本所工作安排及指派。
工作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12:0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A60010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約僱期限: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該職務原僱用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三等22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29,7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民政課。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