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3-29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國內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會計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會計(工程)審核相關經驗尤佳。 四、具公文寫作、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依中央補助之住宅補貼之業務推動費辦理「住宅補貼」相關業務,含各項帳務處理、會計憑證之編制、審核及整理裝訂。 二、兼辦各項會計業務相關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例如會計付款憑單及傳票開立、會計憑證裝訂、月報編製、經費審核或公文遞送等)。 三、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會計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syi66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本項經費不足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僱用薪資: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二、本項職缺之實際工作項目由機關指派,工作地址為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3月29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2館4樓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會計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1、應徵人員履歷簡表(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2、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五、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七、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132余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