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7~2020-01-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以上畢業者,具備地政相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尤佳。2.使用基本電腦能力(包括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3.男女不拘。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5.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6.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9年1月13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張)等證明文件,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38,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數名。 (四)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文核准約僱職代後通知,約109年4月)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約110年3月)。 (六)月薪:約新臺幣3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