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0-01-15

徵才機關 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資位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0-01-11~2020-01-15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男性需服完兵役或具免役證明。
工作項目 1.謄本核發 2.登記案件收配件 3.登記案件登錄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 (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12-2號)
聯絡E-Mail kc185050@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9年0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A4格式),郵寄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第三課張小姐收(357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12-2號) 聯絡電話:(037)757263-30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通霄地政事務所臨時人員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1.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退伍令影本。 5.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本所徵才公告下載)。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待 遇: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勞動契約(按勞基法基本工資月薪新台幣23800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