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1-05-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5-25~2021-05-28
資格條件 性別:均可
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可配合不定時加班,有社政相關經歷者尤佳。
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尤佳。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中午需輪值
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4,150元
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4,750元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E-Mail 1000731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0年5月28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臨時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社會課蔡德斌先生收(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 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 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至本公所社會課領取。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選:
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地點:本公所101會議室。
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將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每年訂定僱用契約,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之需求調整。
附則:面試請帶最高學歷正本查驗。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社會課 蔡先生 聯絡電話:03-479307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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