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25~2021-05-28 |
資格條件 | 性別:均可 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可配合不定時加班,有社政相關經歷者尤佳。 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尤佳。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中午需輪值 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萬4,150元 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萬4,750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聯絡E-Mail | 10007316@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10年5月28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臨時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社會課蔡德斌先生收(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 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 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至本公所社會課領取。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甄選: 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地點:本公所101會議室。 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將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每年訂定僱用契約,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之需求調整。 附則:面試請帶最高學歷正本查驗。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社會課 蔡先生 聯絡電話:03-479307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