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技佐~2021-03-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3-19~2021-03-24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四)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
(六)須具汽、機車駕照。
(七)其他:具主辦各種天災搶險搶災、公共設施案檢查處理、公寓大廈及交通案件等內外勤業務知識、經驗、體能、志向及興趣(配合災害期間值大小夜班、勘災調度搶災人力及機具、外勤處理各種勘現檢查業務等、須具備良好體能及解決問題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勘驗、驗收及結算等內外勤業務。
(二)公共設施、交通、建管、公寓大廈等查報及處理內外勤業務。
(三)公園綠地養護管理(契約訂定及履約管理檢查)等業務。
(四)主辦執行天災搶災搶險及防災計畫內外勤業務。
(五)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聯絡E-Mail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至本所網頁(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技佐徵才公告頁面附件項下下載簡章
3.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汽、機車駕照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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