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21~2021-12-29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審查不符、資料未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二、採公開甄選,甄選方式如下: (一)初審:書面審查學經歷等證明文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測驗。測驗時間、地點另以電話或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局及市府網站。 (二)筆試:試題均為選擇題,以答案卡畫記作答,請自備及使用 2B 鉛筆、橡皮擦。 1.命題範圍: (1)第一科目(選擇題40題,計100分,測驗時間:60分鐘):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及相關解釋公文。 (2)第二科目(選擇題40題,計100分,測驗時間:60分鐘):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產業園區之設置管理。 2.錄取標準: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未達120分、考試科目任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缺考者,均不予錄取。 3.參考資料: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約用人員徵選考試專區」提供應考人下載利用。 (三)錄取名額及同分參酌順序: 1.本次測驗預計錄取正取16名,並得視成績另備取16名。 2.應試人總成績相同時,依序由第一科目、第二科目成績較高者錄取;經比序後成績仍相同時,由本局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次序。 (四)本局將俟臺中市議會預算審查通過及本案約用人員僱用計畫核定後,通知正取人員報到(預計111年2月7日後報到)。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期限報到,如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公布錄取名單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 新進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進用及簽約,其起僱溯自試用日起生效;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進用。 (六) 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履歷及文件資料,如經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七) 本公告未盡事宜,得依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僱用及管理要點有關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未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案件審查、未登記工廠現勘及稽查相關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依機關指派前往下列地點工作,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1.臺中市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 2.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服務中心(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17號2樓) |
聯絡E-Mail | s9810650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110年12月21日起至同年12月29日截止(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0年12月29日前(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檢附下列證件影本,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信封註明「應徵工業科5等約用人員(16名)」。 三、報名應徵文件:一式1份(A4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內容請以電腦打字方式撰寫。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二)符合資格條件以上之畢業證書影本。 四、聯絡人: 蕭先生 22289111分機3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