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至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0-11-25~2020-12-04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一)人員管制:負責管理住宿生生活起居。 (二)財產管理: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管理﹝新增、報廢﹞。 (三)環境督導:垃圾清理督導、各寢室環境檢查。 (四)急難協助:夜間緊急送醫任務。 (五)車輛管制:宿舍自行車、電動車停放管理﹝含車牌登記發放造冊列管﹞。 (六)防災演練:每學期辦理防災演練﹝夜間演練﹞。 (七)突發事故處理:學生違規及衝突事件﹝無法處理通報當日值勤教官協助﹞。 (八)工作日誌:每週一至週五完成宿舍工作日誌呈核。 (九)家屬聯繫:接聽住宿學生家長電話及違規學生通知家長事宜。 (十)臨時交付任務。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復興路三段八號 |
聯絡E-Mail | t400@gapp.ylsh.i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9年12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聯絡電話:03-9324153分機400,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