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08~2020-12-18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小額採購(10萬元以下)館舍、水、電(含弱電設施及設備)維修或委外施工、督導、完竣、驗收、保固。 2.二省專案計畫規劃、執行、檢核與問題回饋及召開相關會議與填報等。 3.高(低)壓供電系統、消防系統、緊急發電機、飲用水、地下水權、電梯等維護保養、檢測(驗)、抄表、申報、冷氣卡儲值、場租用水(電)抄表及每月用水、電、電信、瓦斯等繳款單下載、申報繳費等。 4.零星各項弱電設施(含設備)、給排水設備等維護保養及配合本校各項大型活動支援(設備)與協助。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竹高商總務處:新竹市學府路12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9年12月18日前,檢具1.報名表(請上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4.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專長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人事室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作業,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 (03)5722150轉209、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