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擇優錄取儲備專案約僱人員若干名(依公告名次依序遞補)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25~2020-12-04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儲備110年約僱人員甄選簡章」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sl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 |
工作項目 | 擔任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9年11月25日起至同年12月4日17時止,以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 郵戳為憑,信封務必註明「參加儲備110年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36019,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聯絡電話:(02)22748959-117或116、(02)2274-8961】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簡歷表(請留下白天可連絡到本人之電話)、簡章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sl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 (三)報名應繳交文件: 證件繳交影本,一律使用A4紙張格式,各證明文件應按次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1、報名簡歷表1份(含具結書,如有其他戒護經歷或訓練,請一併檢附)。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1份。 3、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男性請註明兵役狀況(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 5、以上應繳之各項文件,一律繳驗與原始證件相符之影本,勿繳驗正本,如經查證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表件填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無法取得聯絡者,亦視為資格不符。證件影本於審查後即予抽存,不另附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 報名經審查符合資格者,依報名順序排列筆試及口試序號,名單預定於109年12月15日17時前公告於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不另行電話或書面通知(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考試當日請攜帶有相片之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入場應試。 (五)薪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4,916元,按月支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