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1-11-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1-12~2021-11-17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四)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
(六)須具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二)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聯絡E-Mail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詳細資訊,請至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網頁(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里幹事(A600230)徵才公告下載簡章參閱,確定應徵職缺者請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機車駕照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聯絡人:04-22314031轉351 人事室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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