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09~2021-09-16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擬任工作所需之知能條件,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三)熟悉GBA2.0會計作業系統或具會計業務專業實務經驗者為優先。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
聯絡E-Mail | hlda@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會計室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0年9月16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收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會計室蕭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列印報名表,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專長證照影本。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6、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職務係提列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1年1月),案內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四)聯絡電話:03-8227254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