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徵求 假日工讀生~2020-07-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假日工讀生
職系
名額 5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6-15~2020-07-03
資格條件 1. 年滿18歲之在學學生,性別不拘,口語表達清晰,具工作熱忱,喜愛接觸人群。
2. 能於週末及例假日(含寒暑假)服勤。
3. 具英文會話、海報製作(嫻熟photoshop或illustrator等軟體)、數位影片剪輯、機電設施設備簡易修繕、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專長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 據點服務:各樓層場館定時、定點服務,並協助維護場館設施設備功能及環境整潔。
(二) 藝文導覽:1樓展覽區、5樓青少年藝文沙龍或其他樓層之藝文展演活動相關導覽等。
(三) 活動協勤:配合各課室營隊課程等活動需求,協助簽到退、秩序維護及動線引導等。
(四) 業務支援:協助各課室資料建檔、文宣製作張貼等因應業務或活動需要之各項服務。
(五) 臨時交辦:依本處假日輪值督導或管理人員指揮,辦理場館巡檢或應變措施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陸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六、 服勤時間:
(一) 排班時段為例假日(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
(二) 每日服勤8小時,上午時段:0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午休1小時。
(三) 上述服勤時段需視活動現場實際情形微調,如有加班需求將核實給予加班費,每日服勤總時數以不超過10小時為限。
(四) 每月服勤日數以6-10日為原則,並依業務需求於寒、暑假及國定例假日排班。
七、 工作待遇:
(一) 基本時薪每小時新臺幣158元(午休不計)。
(二) 勞保、加班、休假、調薪等事項,悉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動基準法等法規規定辦理。
八、 招募方式:
(一) 公告收件:109年6月15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五)期間於本處官網(https://www.tcyd.gov.taipei/)公告招募簡章並收件。
(二) 報名方式:填具報名表件(附貼2吋本人正面脫帽半身照片、簡歷及學經歷佐證資料影本)以線上傳輸、紙本郵寄、電子郵件mj-chi1206@mail.taipei.gov.tw等方式,7月3日前(郵戳為憑)送達本處綜合企劃課徐小姐收。
(三) 審查面談:本處內部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談(預定於7月20日前),錄取者於本處官網公告並通知本人(預定於7月24日前)。
(四) 錄取報到:8月1日(星期六)起報到上班。
(五) 績效考核:工讀生年度考核工作績效優異者得於次一年度續予聘用。
九、 管理措施:
(一) 本案預算編列於秘書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項下,勞健保投保及勞動相關法規函示事項由人事機構主政,其他業務執行事項由綜合企劃課(以下簡稱綜合課)綜理,辦理年度工作計畫訂定、人員管理、績效考核、經費彙整請領與控管等各項行政作業。
(二) 排班原則:
1. 109年度下半年度,沿用109年度工讀生計3名,本次新進工讀生擬錄取5名,共計將有工讀生8名。
2. 請各課室依假日活動及業務需求,於每月18日前向綜合課提出申請,由綜合課統籌規劃安排人力,於每月21日公告次月班表(包括:服勤人員、時間、地點、活動或業務需求…等);個別工讀生則應於每月20日前,向綜合課提出次月可上班日期(含請假或特休日期),俾利綜合課統整班表,以利人力彈性調整運用。
3. 工讀生工作現場勞務分配與業務指導由需求單位負責,並均應服從假日督導人員之指揮與調度。
(三) 本處首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處之工讀生;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
(四) 本處工讀生相關權利與義務事項,悉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動基準法、本計畫、本處工讀生服勤守則(附件一)及雙方勞動契約(附件二)辦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