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24~2020-04-0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消防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採購證照(經驗)、消防技術相關證照(經驗)者尤佳。 5.如於現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1. 工務採購業務。 2. 稽核消防、機電、職安衛等各項業務。 3. 消防業務管理及演練、消防設備評估與規劃。 4. 相關緊急應變計畫之撰寫與修訂。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近或現職派令影本、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消防技術技術員)職缺,於109年4月6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或親送本院人事室收。 2、所有甄選資料均不退還。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