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徵求 技佐~2021-05-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27~2021-05-07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資格之公務⼈員,且無調任限制者。
2.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1.代辦及專案工程執行發包、監工及結算等事宜。
2.辦理工程驗收。
3.里長及民眾反應事項辦理會勘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聯絡E-Mail djhsi19910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可空白至少300字以上(自傳空白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請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現職派令
2.歷任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其他: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04-26872101轉411人事室蔡小姐。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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