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二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30~2021-07-07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經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司法特考三等考試薦任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者。 1. 曾任薦任法院書記官、書記官長,經銓敘合格者。 2. 曾任薦任司法行政人員,經銓敘合格者。 3. 曾任委任法院書記官三年以上,成績優良。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書記官相關工作及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4-22600800分機8206,人事室王科員。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tcb.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