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1-11-05

徵才機關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1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1-11-02~2021-11-05
資格條件 一、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消防人員(消防警察類科)。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四、最近五年內考績未曾列丙等且最近三年考績一年以上列甲等。(服務未滿五年者,最近五年內考績不得列丙等)
五、最近五年內未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六、最近五年內未曾因品操遭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七、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八、最近五年內除因公涉案外,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九、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所定不為一定行為之素行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各所屬分隊
聯絡E-Mail c20006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11月2日至110年11月5日止。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
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警專(校)畢業或結訓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本局外勤職缺資格檢核表、應徵外勤職缺品性調查表(請至本局網站 https://www.pthg.gov.tw/planfbt/Default.aspx/最新消息下載附加檔案填妥)。
(八)公私立醫院開具「目前身心狀況良好且無任何精神疾病」證明。
三、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體技能測驗及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連絡電話:人事室 陳科員 (08)7662911轉610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