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二等或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森林護管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5名(原住民族應錄取至少2名),候補5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6~2021-12-06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森林、植物、測量、地政、資訊、園藝、綜合農業等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者或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林業技術、自然保育或水土保持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者(詳簡章附表1)。三、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不限科系,持國民中等學校畢業證書者,最近5年,具有累計1年以上園藝、木業、採種、苗圃、水土保持工程或防火巡邏隊等實務工作經驗,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即可報考,若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則免附工作經驗證明。四、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進修補習學校畢業者,應繳驗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影本,結業、修業證書不採;另自學進修者,應繳驗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五、身心健康,體格健壯,無不良紀錄,能耐勞苦並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體格符合下列需求者(未符合者請勿報考):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5以上,且無辨色力異常。2.雙耳聽力矯正後正常。3.無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癲癇、氣喘、身心狀況違常(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四肢異狀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六、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能騎乘循環檔機車者。七、未曾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 |
工作項目 | 森林資源管理、森林保護、林地管理、租地及植樹造林、撫育更新、步道巡護、棲地及野生動植物管理、國土生態保育、治山防災、林道維護、工程測繪與監工、林業設施維護、森林資源調查及其他森林護管法規規定之相關工作,並以各年度約僱森林護管員僱用計畫表所訂工作項目為準。 |
工作地址 | 本處及各工作站 (處本部: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雙崎工作站: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六段1368號。麗陽工作站: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十文巷1號。梨山工作站: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中正路109號。鞍馬山工作站: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雪山路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本處網站(https://dongshih.forest.gov.tw)「訊息專區」-「最新消息」及「事求人」項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二、報名日期:自110年11月6日起至12月6日止,逾期恕不受理。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四、應考人應於110年12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郵遞區號:420212)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東勢林區管理處約僱森林護管員甄試試務組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五、森林護管員進用之薪點核敘標準,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森林護管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錄取人員訓練及正式僱用期間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國民中等學校畢業者,僅敘約僱二等220薪點至240薪點,嗣後如取得高級中等以上學歷,得再逐步晉報酬薪點),依行政院核定之薪點折合率以每點新臺幣136.5元支給,每月薪酬30,030元;晉用後依年終考核成績可逐步晉報酬薪點,最高可晉級至約僱五等330薪點,每月薪酬45,045元;工作地點為高山或偏遠地區,比照「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中基本數額標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機關服務山僻、離島及花東地區約聘僱人員薪點折合率標準表」提高薪點折合率加發月支報酬,並依勤務執行情形,支領山地巡護作業費。另享有年終工作獎金、勞保、健保、員工年度休假補助及未休畢慰勞假加班費等福利,並適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規定提繳退休金。六、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5150855轉163分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