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等190薪點(月薪新臺幣24,0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4~2021-04-1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私立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具電腦操作經驗及熱心學習電腦操作者。 四、以弱勢勞工、失業青年、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具有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進用期程:自僱用簽約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實際上班前1日止(預計至110年12月中旬)。 |
工作項目 | 一、戶籍資料查詢。 二、戶籍資料抄錄。 三、戶籍資料繕打。 四、戶籍資料核校。 五、戶籍登記作業。 六、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部分工時(輪班)自17時30分至18時30分。 七、薪資:月薪,約僱2等190薪點(新臺幣24,000元,任職未滿整月者按當月比例計算)。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2之18號) |
聯絡E-Mail | tcslin0823@cyhs.t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4月18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一)最高學歷證件。 (二)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三)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三、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四、應徵人員且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凡錄取者「先予試用」1個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於本職缺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六、聯絡電話:04-23936767#221,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