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 有效期間 | 2020-08-13~2020-08-2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之水利、土木、營建、環境工程、水土保持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工程機關服務或工程監造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工務行政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工程測量、設計、監造等業務。 3.協助辦理防汛值勤相關業務。 4.其它臨時交 辦事項。 (代理本局工程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職人員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起僱到職之日起至111年1月27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屆時無條件解僱)。  |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201號 | 
| 聯絡E-Mail | wca02115@wra02.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請填寫完整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以上資料請備妥各一份在徵才上網期間內郵寄新竹市北大路97號人事室收(限以掛號郵遞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自行送件均恕不受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談),證件不全經通知未補正、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22334轉208或撥手機0988-970986(承辦人劉秋福)。 三、本局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依規定擇優錄備取人員,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