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20~2021-10-22 |
資格條件 | 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 熟諳Word、Excel電腦操作,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且有法院或政風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政風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月支約僱薪點280,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4,916元。(依「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委任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支酬標準表」規定支給)。 錄取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數名(備取人員自榜示日起列入候用名冊,遇缺符合需求時僱用,於下次同類型甄選放榜日之前未獲僱用者,喪失候用資格)。 僱用期間:自錄取進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滅時止。 |
工作地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8樓政風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關應考資格、報名應備文件、考試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資訊,請參閱司法院/基隆地院徵人啟事項下公告之甄選簡章。如有疑問,請電洽(02)2465-2171轉分機186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