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徵求 副組長~2021-01-09

徵才機關 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
職稱 副組長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05~2021-01-09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以上學校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缺任用資格,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十職等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十職等1年以上者。
(三) 近5年考績至少4年以上為甲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規定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
(五) 具環境保護學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襄助組長綜理環安組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聯絡E-Mail maggie@cts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含自傳)給本局調閱,並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 另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ctsp.gov.tw)最新公告/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另存成Excel檔,請於110年1月9日(含)前e-mail至maggie@ctsp.gov.tw,註明應徵「環安組環資技術職系副組長」職缺)。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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