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徵求 編審~2021-01-14

徵才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編審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1~2021-01-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對人力資源等專業領域之學理及實務具基本認識。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現職須為人事行政職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任前開職務合計10年以上。
4.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
5.具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學院各項訓練研習(含國外研習)之課程規劃、講座協調聯繫及帶班等事項。
2.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
聯絡E-Mail sharon@hr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1)現職派令、(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6)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公務生涯之自我期許及抱負)。
2. 請至本學院檔案下載區(https://www.hrd.gov.tw/1122/2143/3120/?PageSize=30&type=Administrative)下載「外補簡歷資料表」,填妥後將檔案以電子郵件傳至sharon@hrd.gov.tw。
3.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及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檔案,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經本學院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4. 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
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49-2322131分機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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