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2-23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2-15~2025-12-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 院校 以上 之 大眾傳播 相關科系畢業 。
(二) 具備下列專業優先考量:
1.新聞採訪、 節目製播、新聞媒體相關工作經驗 。
2.清 晰,通閩南語 。
3.具電腦公文書、簡報處理能力 。
4.具新媒體小編經驗 。
(三)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四)男需役畢或免役 。
工作項目 (一)新聞採訪報導及專題製作。
(二) 節目主持。
(三) 臉書等新媒體小編 。
(四) 服務臺輪值。
(五) 公文處理等行政工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臺官網https://www.pbs.npa.gov.tw/ch/index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文件)、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為附件】,並於114年12月23日前上傳完畢。(
(二)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
(五)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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