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科員~2025-12-2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0~2025-12-2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公務人員社勞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等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三、曾辦理兒少福利機構業務尤佳。
四、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未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一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規劃及辦理家外安置輔導計畫相關事宜。
二、辦理家外安置相關方案評估及委託研究。
三、兒少家外安置相關法制作業。
四、辦理部屬兒少安置機構督導管理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E-Mail sfaa0628@sfa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4年12月2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可於簡要自述中,補充對目前兒少家外安置資源困境之瞭解及建議)、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兒少福利組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1李先生(人事);(02)2653-1974王小姐(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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