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徵求 科長~2026-03-04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13~2026-03-0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之現職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須至少4年考列甲等。
四、熟稔採購業務、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具備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訓練及格證書。
五、具服務熱忱且擅長溝通協調。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督辦秘書室採購、出納及庶務等相關工作。(本職缺為預估缺)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22樓(板橋車站大樓22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聯絡E-Mail hjlin@banki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完成報名):請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須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所需附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及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證明等,並請依序排列掃描為1個PDF檔案)。
二、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
三、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如經錄取到職後,依本會訂定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規定,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辦理跨會局職務遷調。
五、聯絡電話:(02)8968-9887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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