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2-13~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且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情事者、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四) 具服務熱忱、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實施職務輪調或業務調整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學生學籍管理等事項。 (二)受理各項證明書、成績單之申請及畢業證書補發。 (三)學生學業成績之登錄與統計、學籍相關統計報表之製作。 (四)新生入學相關事項。 (五)學生畢業相關事項。 (六)各項身份類別學、雜費減免及補助申請造冊事項。 (七)學習歷程成果提交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辧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備妥1至9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英文能力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切結書 8.甄選報名表 9.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面試名單將於115年3月4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lksh.chc.edu.tw);請留意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並請於上傳報名表件後自行隨時瀏覽最新公 告。 |
| 聯絡E-Mail | lihwa920602@yahoo.com.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 04-7772403轉721曾主任;業務問題請洽分機201(教務處鄂主任) 或208(試務組長蔡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