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暫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4~2026-03-31 |
| 資格條件 | (一)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可配合業務於例假日辦理課程、活動與訪視等工作者。 (五)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六)其他: 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非編制人員。 |
| 工作項目 | (一)求職登記、求才及開發職缺 (二)外展服務 (三)推介就業媒合 (四)提供原住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技能檢定或創業協助等諮詢服務 (五)辦理原住民就業促進研習活動、徵才活動、職涯講座 (六)陪伴族人求職面試 (七)聯繫、訪視企業廠商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一)辦公室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大新街36號 (二)就業服務轄區:汐止、新店、雙溪、深坑、烏來、坪林 |
| 聯絡E-Mail | ac3751@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1日(星期二)。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表件: (一)甄選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前開空白履歷表如附件,自傳欄位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二)報名表件郵寄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經濟建設科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處註明「應徵115年度新北市政府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就業服務員」等字樣。 四、進用期限:自機關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計畫延續情形,表現優者可續聘) 五、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及每日工作時數比照政府機關規定辦理。惟為配合業務所需訪視或查核,於例假日或夜間出勤,得採補休方式辦理。 六、工作報酬: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之業務輔導員給薪標準第1階計算,月支報新臺幣36,305元整 (含勞健保費及勞退儲金)。 七、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經甄試錄取者,本局另行以電話通知,並於通知後7日內報到、簽約,如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進用。 八、本進用人員之相關管理參照「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如有補充或修正事項均隨時發布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ipb.ntpc.gov.tw/) 九、如有疑問得洽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曾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