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1-23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1-19~2026-01-2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 。
(二) 具備廣播發射、成音、電力設備及資訊設備維護等相關經驗尤佳 。
(三)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四) 具文書處理能力。
(五)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預計代理期間 自核定日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 。
工作項目 (一) 高雄分臺與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資訊相關設備操作及維護 。
(二)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
(三) 服務臺輪值 。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1月23日前上傳完畢。
(二)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 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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