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工友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工友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4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1~2026-12-31 |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 工作項目 | (一)環境清潔工作。 (二)公文傳遞。 (三)搬運卷宗。 (四)其他交辦事項(如會議布置、長官交辦事項等)。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 聯絡E-Mail | dorothy10980@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俸待遇:工友新臺幣約37,190元至40,568元,薪點120點至15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及工友管理等要點辦理。) 二、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資料: 1.甄選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5.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6.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二、如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5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署總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友」,逾期、證件不齊全、資格不符、非機關現職人員者,不予受理。 三、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工友擇優錄取4名,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