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3-03-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每月約32,425元)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得擇優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10~2023-03-17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檔案室年度計畫推動、規劃(含人力及空間等)、預算等事宜。
(二)檔案清查、檔案掃瞄、二層著錄、檔案績效評量。
(三)檔案銷毀與移轉。
(四)機密檔案清查。
(五)檔案室公文來函處理。
(六)回溯編目建檔,檔案應用與發展。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E-Mail bn_51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3月17日前點選【應徵職缺】,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及自傳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二)或於112年3月17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8樓秘書室)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秘書室均可,另請註明應徵檔案室業務,逾期恕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備取得擇優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電話:工作項目請洽02-28826200轉8702秘書室柳小姐。
(五)僱用時間:自本所通知報到日起(約112年3月)至112年12月31日止。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六)僱用薪點:250薪點(32,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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