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21~2022-11-25 |
資格條件 |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依上開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進用之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聯絡處之甄選委員、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長及學務創新人員之業務主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學務創新人員。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 (2)校園安全巡查,違犯校規學生處置與回報。 (3)學生上學門口執勤、放學交通導護、反毒宣導講座、防災演練及進修部導師會議等工作。 (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5)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6)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等各項工作。 (7)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工作之執行暨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推展(如:校內交通安全委員會議、交通隊選訓及編組輪值、停車證申請、上放學大門交通管制勤務等。) (8)辦理學校相關學生活動。 (9)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與輔導。 (10)辦理學生缺曠、請假、獎懲初審及線上登錄等相關事宜。 (11)辦理學生銷、改過相關事宜。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2)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3)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支援相關單位: (1)處理或支援學校校務之相關工作。 (2)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前寄至: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36號。(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6-5712885,聯絡人:池建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