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科員~2022-04-15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31~2022-04-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
(四)具工作熱忱,並熟諳人事資訊系統操作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1年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羅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行政職系科員」。另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e-mail至c293@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院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至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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