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得擇優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17~2023-02-03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三、熟悉一般電腦操作及電子公文系統者。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刻苦耐勞、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無不良習慣及服從上級指揮並能配合公餘時間、假日加班。 五、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六、非軍公教警消等月退休人員。 七、具汽、機車駕照者。 八、本鄉鄉民、曾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具採購證照或身心障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本所建設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豐濱鄉(地址: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
聯絡E-Mail | ag2961@nt.feng-b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 (一)親自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親自報名地點: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 (二)郵寄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止,以本所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報名請寄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豐濱鄉公所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應備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務必貼身分證照照片及填寫簡要自述。 (二)切結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五)本人戶籍謄本。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七)身障證明文件或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八)其他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專長證照影本。 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於親自報名當日或郵寄報名時繳交,務必齊備(無則免附),證件不齊備致影響成績或取消錄取資格者,由應甄者自行負責。 三、遴用方式: 書面審查合格(必要時簽准面試),陳請鈞長勾選正備取人員。錄取之應徵者錄取均以電話通知後公告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錄取人員約112年12月底報到),惟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應自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五、薪津待遇:以約僱3等220薪點(約新臺幣31,614元)按月支薪。 六、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 七、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八、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聯絡地址: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 |